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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修改发布《川渝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》及《川渝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执行标准》的公告

【发文字号】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公告2024年第1号

【是否有效】全文有效

【发文日期】2024-12-18

为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,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、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对《川渝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》及《川渝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执行标准》进行了修改,现予以发布。

本公告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。《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发布〈川渝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〉及〈川渝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执行标准〉的公告》(2023年第4号)同时废止。

特此公告。


附件:1.川渝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

2.川渝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执行标准


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   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

2024年12月18日

关联解读

关于《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修改发布〈川渝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〉及〈川渝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执行标准〉的公告》的政策解读2024-12-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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