尊敬的纳税人、缴费人:
为全力配合做好叙永县疫情防控工作,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,便利纳税人、缴费人办理纳税申报等事宜,现将延长2022年10月份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对按月、按季申报的纳税人,将纳税申报期限由10月25日延长至10月31日。
二、纳税人受疫情影响,在2022年10月份申报期内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,可以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。
特此通告。
国家税务总局叙永县税务局
2022年10月25日